徕卡Ⅲc的制造始于1940年;1940-1946年间的机身编号为360000-397651。徕卡Ⅲc是首部以压铸机芯及配备整件顶盖的徕卡相机。机身长5-3/8英寸,较Ⅰ至Ⅲb系列长1/8英寸,其独特之处在于A-R杆位处一个小型平台或阶梯。屈光度调节是由与回片旋钮同轴及配备凸边旋钮的扁平操作杆所控制。
▲徕卡Ⅲc(No.369315)A-R杆处于一个小平台上、屈光度调节位于回片旋钮下方
早期相机在快门按钮附近有一道连系,以维持快门按钮的保护装置,必须去除这道保护装置才可附加快门线。后来由Nr.374501起所生产的型号便配备了第二道连系,那么,便不用除去这道保护装置,亦可附加快门线。由Nr.380901起的相机更配备可上锁的慢速转盘。Ⅲc通常是银色机身,但亦有几部是扫上灰油,编号约为387501-388926。编号由362401起(1939年10月)的相机则配备了实验性的红布快门帘。1941年7月,由Nr.379226的相机,有关的红色物料已由经塑胶处理的黑色布料所取缔。
▲徕卡Ⅲc Heer(No.371922)红布快门帘
▲灰色徕卡Ⅲc(No.388191)
▲灰色徕卡Ⅲc(No.388540)
虽见扫上灰油的Ⅲc,但机身却没有刻上兵种:空军(Luftwaffen)、海军(Kriegsmarine)或陆军(Heer)的字样。这些没有标记的相机是在1942年6月10日至1943年间付运至个别人士、机构及警方,因此,不应列为军用徕卡。
-以上文字内容摘录自"Leica-An Illustrated History"中译本《探索徕卡的永恒魅力》